桂建设〔2018〕1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广西晟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因广西晟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被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即日起注销广西晟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A245002197)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B245002197),其资质证书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