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注〔2009〕16号
各有关监理单位:
为确保我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知识和水平的提高,并进一步规范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行为,推动我区建设工程监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我区2009年第二批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2010年12月前注册到期,且未参加今年3月份举办的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学习,自愿要求参加培训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实践;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基于监理方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实务案例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安排
报到时间:10月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21:00,学习时间:10月16日至10月18日,报到及学习地点:东春大酒店(南宁市厢竹大道11号)。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教材和资料费):550元/人;其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其它事项
1、学员培训结束后需参加统一考试,经考试合格后,将完成本注册期内继续教育必修课课时。
2、本次培训会务工作由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及广西建设监理协会具体负责。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人:马世军,联系电话:0771-2260160;广西建设监理协会联系人:黄华宇,联系电话(兼传真):0771-5599310。
3、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在报到时,将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印制的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交予会务组(未取得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学员在报到时交一寸彩照两张)。
4、更多培训及继续教育信息请查询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k8577.com/gxzczx/)或广西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gxjsjlxh.com)。
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西建设监理协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