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加强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面向全国开展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农民工实名制平台”)建设与运营主体(以下简称“建设运营主体”)公开遴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内容
遴选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主体。
二、农民工实名制平台概述
农民工实名制平台通过采集设备识别第二代身份证信息,利用带生物识别技术的考勤设备进行日常的考勤,将在建工程的施工、监理、分包等单位从业人员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实现建筑工地实名考勤、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人工资委托银行专卡发放。农民工实名制平台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级平台、银行工资代发系统无缝对接。农民工实名制平台开发的核心理念为“一户一卡一平台”。“一户”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通过专用账户由银行代发;“一卡”即农民工拥有一张全区通用的工资发放银行卡,在不同工程项目务工无需重复开卡、销卡,该卡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异地、跨行取款、转账免收手续费;“一平台”即农民工实名制平台,依托该平台可以实现广西建筑农民工工资发放实时监管,并对工资发放异常的单位和项目进行预警提示,该平台为全区统一的监管平台,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统一使用。服务期为五年。
三、遴选组织和方式
农民工实名制平台建设运营主体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综合评价方式评审产生。
四、申请参加遴选主体资格条件
申请参加遴选的主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遴选主体在广西有本地化服务机构,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二)申请遴选主体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叁级资质及以上。
(三)申请遴选主体在广西服务团队人员在50人及以上。
(四)申请遴选主体自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建设运营主体遴选数量
本项目遴选一个建设运营主体。
六、评审方式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审采取综合评价方式,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申请企业递交的资料进行评分,按综合评分高低排序推荐候选人。评审结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七、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遴选者,请于
专家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崇毅
地 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416室
邮 编:530028
电 话:0771-2368298
电子邮箱:42324840@qq.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