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价函〔2024〕20号
中铁建北部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玉洞—坛兴村)施工总承包财审争议问题的咨询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本项目合同专用条款表述以及双方实际采用的固定总价结算方式,竣工结算应是在签约合同价基础上根据合同约定的调价因素进行调整。由于签约合同价是基于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价乘以中标下浮系数形成的,故无论初步设计概算组成是否有错项、漏项,竣工结算时均不作调整,因此本项目竣工结算时不应扣减初步设计概算中的优良工程增加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