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注[2008] 18号
各有关单位、注册结构工程师:
为提高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根据建设部令第137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自治区建设厅《关于明确我区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人员注册管理分工的通知》(桂建人[2006]29号)精神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南宁举办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未完成注册期内继续教育必修课学习的2008年12月注册到期的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名单见附件1)。
二、学习内容
全国注册工程师委员会指定教材《高层建筑结构概念设计》。
三、学习安排
报到时间:11月26日下午14:30~21:00;上课时间:11月27日至11月30日上课;报到及学习地点: 南宁市厢竹大道11号东春大酒店(酒店示意图见附件2)。
四、学习班收费
学习班收费550元/人(含教材和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今年仅举办这一期,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未完成注册期内继续教育必修课学习的学员,按时参加学习培训。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的学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次培训班特邀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韩小雷讲课。
(三)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在报到时上交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四)培训班会务联系人:马世军,联系电话(传真):0771-2260160。
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