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注[2009]3号
各有关监理单位:
为确保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知识和水平的持续提高,并进一步规范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行为,推动我区建设工程监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从今年3月初开始举办我区2009年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我区注册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业人员(具体参加培训人员名单见附件)。每位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重新申请注册的条件之一。
二、培训学时
按照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在注册有效期内需完成96学时的继续教育内容,其中必修课48学时,选修课48学时。本次培训安排必修课48学时。
三、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及政策;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总承包管理;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等。
四、培训时间、地点安排
第一期:3月12日报到,3月13日至3月15日上课,报到及学习地点:桂林市七星路18号桂星酒店。
参加本期学习人员:桂林市、贺州市、梧州市辖区内的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第二期:3月14日报到,3月15日至3月17日上课,报到及学习地点: 柳州市飞鹅路79号延安大酒店。
参加本期学习人员:柳州市、来宾市、河池市辖区内的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2);
第三期:3月16日报到,3月17日至3月19上课,报到及学习地点: 南宁市厢竹大道11号东春大酒店。
参加本期学习人员:南宁市、玉林市、钦州市、北海市、百色市、贵港市、防城港市、崇左市辖区的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3);
第四期:3月19日报到,3月20日至3月22日上课,报到及学习地点: 南宁市厢竹大道11号东春大酒店。
参加本期学习人员:南宁市、玉林市、钦州市、北海市、百色市、贵港市、防城港市、崇左市辖区内的监理单位相关人员
(具体名单见附件4);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教材和资料费):55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它事项
1、学员培训结束后需参加统一考试,经考试合格后,将完成本注册期内继续教育必修课课时。
2、本次培训会务工作由我中心及广西建设监理协会具体负责。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人:马世军,联系电话:0771-2260160;广西建设监理协会联系人:黄华宇,联系电话(兼传真):0771-5599310。
3、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在报到时交一寸彩照两张。(已参加2008年选修课的学员务必将已取得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交予会务组,逾期后果自负。)
4、更多培训及继续教育信息请查询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k8577.com/gxzczx/)或广西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gxjsjlxh.com)。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