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价函〔2024〕22号
广西五象城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请求协调指导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C-3-4地块配套小学项目高大梁模板费用问题的函收悉,根据该工程建设各方在协调会上的意见及提交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该工程体育馆高大有梁板仅列了清单编号为桂011702035的高大有梁板模板的钢支撑清单项目,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GB50854~50862-2013),该清单项目不含模板工作内容。虽然该清单项目描述了模板的材质,但该描述不能表明已做了特别约定,即包含了模板工作内容。因此,该工程高大有梁板模板属于清单漏项,应按桂011702034 增加高大有梁板胶合板模板清单项目,并按合同有关约定计价。
二、该工程实际施工时体育馆屋面板由人字形双坡变更为三折坡,屋面板荷载有所变化,对比该清单项目特征,支撑材质仍为钢支撑,支模高度描述12.44米变化为12米,特征描述略有变化。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GB50500-2013)9.4.2款相关规定,建议发承包双方对该工程体育馆屋面板变更前后的高大模支撑体系组织专家论证并做方案比对,如变更后高大有梁板钢支撑搭设发生变化,可根据变化情况对原清单单价进行调整。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4年11月7日